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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同居一套房麻烦不断 丈夫带女友入住

来源:青岛晚报-- 2013-05-05 12:32:23 字号:TT

    夫妻离婚,对共同生活时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许多人的分配方式是“一人一半”。然而因为在婚姻登记处签下了 “一人一半”的协议,周先生和前妻“杠”上了,房间一人一间,厨房区域一人占一半,洗手间没法平分,就限制时间。为了把对方气走,周先生带了女朋友一起住进房子,前妻怕孩子见了影响不好,把孩子送回外婆家住,自己继续在房子里“鏖战”。 为挤跑前妻叫来新女友

    周先生和妻子结婚5年,孩子3岁。妻子陈女士说,两个人没有什么激烈矛盾,平时生活琐事有摩擦,但都觉得互相不再信任,“觉得在一起没意思”。一次丈夫醉酒回家,陈女士和他起了争执,吵吵闹闹中第二天就去民政局办了离婚协议。离婚时工作人员问有没有财产分割,两个人都同意孩子归陈女士,房子一人一半,男方支付孩子每月500元生活费。陈女士说,她和前夫两个人工作一般,没存下什么钱,财产只有贷款买的房子。每个月还3000元贷款,是从两个人的银行卡里自动划转,每人承担1500元。

    办完离婚证回家,谁也没想收拾行李走人。“我当时的想法是让他把房子卖掉,给我一半房款,可是他不愿意卖房子,又拿不出那么多钱。”为了不让前夫独霸房子,陈女士把周先生的衣服、被子都扔到了小卧室,两个人在同一屋檐下分居。房子是两室一厅,开始他们各自在房间里还算相安无事,孩子有时候窜到爸爸屋里玩耍,时间久了,矛盾频发,早晨上班前抢洗手间,晚上一方做饭占用厨房,另一方也急着吃饭,拼抢炉灶。陈女士说,为了把自己气走,前夫带着新认识的女友住进房子,3岁的女儿不知道爸爸妈妈的婚姻状况,老是问新来的阿姨是谁。陈女士只好把孩子送到老人家里住着。并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 “总之不能叫他住得舒服”

    法官来调解,周先生还是坚持“一人一半”的分法,他不同意卖房分钱,愿意自己获得房屋产权,可拿不出钱来补偿前妻。陈女士说,她坚持住在房子里确实不方便,因为两个人都想把对方赶走,他们口头约定厨房晚上6点到7点归陈女士使用,7点到8点归周先生,洗手间则每个人半小时。要是前夫在卫生间里超时,她会砸门,他把卫生间弄乱,她就趁他在家的时候煎炸,把屋里熏得一股油烟味,“总之不能叫他住得舒服,要给他压力,叫他抓紧时间筹钱,要不他又找了新女朋友,花销一大,哪里存得下钱。 ”

    目前,此案仍在调解中。(记者 赵黎)

    婚姻被房子绑架生活便沦为算计

    中国人的婚姻总是跟房子粘连在一起。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福利分房”开始,就有很多人为了能尽早排队分房而逮一个差不多的赶紧结婚。后来,世界气象万千,房产政策万变,人们的婚姻关系、家庭关系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辐射,甚至,婚姻开始彻底被房产绑架,为了房子而“假离婚”的夫妇,不怕留下“案底”,不怕留下隐患,不怕有朝一日房子到手了两人真掰了……

    房产还不是私有化的年代,单位分房的必要条件就是结婚,当时就有人为了能够分到住房而提前仓促结婚甚至是假结婚。现如今,为了规避二套房限购政策而进行假离婚的现象成了升级版。这种钻空子的算计确实可以为当事人带来明显的外在利益,他们通过各种各样的算计获得了超过正常情况下他们可以获得的实惠。然而,这些利益和实惠的确能让他们的生活更加幸福吗?

    生活不能依靠算计。我们无法预计出所有可能的变化,无论多么精于算计的人,他也不能将他的生活控制得每一步每一处都随其心愿。因此,对于生活,更多的是需要我们有一种应对的态度,而不是提前做了多少精准的算计。(情感专家 小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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