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今年1月10日,早报报道了王某自配钥匙,连续到某游泳馆盗窃更衣室财物的消息。昨天,记者从崂山法院得知,王某一审被判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游泳馆频频失窃
去年6月25日,市民米先生到一家游泳馆游泳,把手机及500元钱放在更衣室柜子里。游泳回来时,里面的iPhone4手机和现金都不翼而飞。去年8月、10月、11月及随后一段时间,该游泳馆男更衣室又陆续发生多起类似案件。崂山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经排查上万名会员的嫌疑被排除,一名非会员男子王某嫌疑很大。警方通过一部被盗iPhone4手机的定位功能,一路找到了人民路附近的一家手机店内。今年1月7日下午,警方终于在网吧内抓获王某。
防被抓住进汽车
40岁的王某到案后承认,去年夏天,他从即墨老家来到青岛,到游泳馆洗澡时为了逃票,就拿着柜子的钥匙外出花20元钱配了一把。后来发现有人往柜子里放手机和现金,就拿着自配的钥匙盗窃更衣室内的财物。为了躲避警方打击抓捕,王某通常住在租来的轿车内,天冷的话就到一些洗浴中心住宿,而不去旅馆。
检察机关认定,去年8月到11月份,王某先后三次窜到崂山区某游泳馆更衣室,盗窃iPhone4手机两部、三星I9008手机1部,财物价值7615元。案发后三星手机追缴返还被害人。诉讼过程中,被告人王某的亲属代为退赔5095元。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记者 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