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男青年赵某在大连一家服装公司当工人,赵某在宿舍中的物品被人偷了,心中失衡,“堤内损失堤外补”,赵某打算盗窃弄钱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去年8月27日零时许,赵某来到郊区一处平房,钻窗入室后看到一妙龄女子穿着内衣在睡觉,一时起了色心,他脱掉全身衣裤,又决定还是先偷东西要紧。
光腚贼在另外一个房间摸黑东翻西找,从衣兜中翻出60余元钱,接着乱翻一气,声音惊动了女主人小日,她以为弟弟回来了,问了一声,见没有回答,小日来到这个房间打开了灯,看到一个光屁股男子在乱翻,惊得叫了一声。赵某见小日仅着内衣色心大发,他上去掐住小日脖子把她扑倒,接着做了一些猥亵动作,还打算实施强奸,小日边喊叫边坚决反抗,赵某只得放弃了强奸,抱着衣服逃离现场。警方接报警后立案侦查,不过,一时还是没什么头绪。
冤家路窄,小日坐公交车上班,在车站等候公交车时,赵某坐公交车也路过此站,赵某犯坏时的样子让小日刻骨铭心般地记住了,小日决心抓住这个坏蛋,她多日在此等待,果然就发现了公交车上的赵某,她悄悄报警,警察迅速赶到,赵某终于被逮着了。一到案,赵某啥都供了,问他为什么放弃了强奸,赵某说,当时遇到反抗心中害怕,另外自己的良心还没丧尽,“天人交战”总觉得这事太缺德了,心里博弈的结果还是不能干这事。这说法咱姑妄听之吧。
涉及个人隐私,法庭庭审不公开,赵某认罪。法庭认定赵某强奸犯罪未遂,从轻处罚。偷的钱虽然不够立案标准,但入户盗窃也是要处以刑罚的。
结果今年5月7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赵某犯强奸罪,判刑3年;犯盗窃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决定执行3年、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