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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一年最多缴5000 将有丧葬补助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王晓雨 2013-07-26 13:30:51 字号:A- A+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将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二为一,缴费标准有了最高5000元的上限。近日,山东省人社厅召开新闻通报会,宣布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将在近期出台,整合之后,不仅会提高最低缴费档次,还将建立丧葬补助制度。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早在2010年,青岛就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农村居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两大群体进行了融合。据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市人社局还没有收到省厅发布的文件,全省相关意见出台后,岛城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会进行相应的调整。

    这次出台的意见中,还将涉及到丧葬补助政策,据了解,之前只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者,才能享受到这一政策,而新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制定中,参考了职工养老保险的这一做法,将丧葬补助定在了500元到1000元,至于具体的补助额度,则由各市、县自行确定和承担。

    根据青岛市《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其死亡次月的20日前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登记的,可一次性发给1000元丧葬补助金。(记者 王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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