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刘女士又收到了母亲张老太的起诉书,要求她支付赡养费,这次已经是她在15年间收到的第三次起诉状,刘女士不明白,父母有三个女儿,为何每次都只起诉她。母亲生病她也到医院看望过,却总是“不讨好”。
起诉 大女儿不尽子女义务
张老太今年66岁,和老伴住在李沧区某村,老两口共有三个女儿,不过一家五口的关系却并不和谐。张老太和老伴王老汉与二女儿、三女儿关系不错,但与大女儿刘女士的关系很差,从1998年开始便将刘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赡养费。
日子一天天过来,张老太一家也屡遭变故,大女儿刘女士和二女儿相继离婚,三女儿患了抑郁症,现在大女儿带着孩子在外面居住,二女儿、三女儿和父母住在一起。2007年张老太再次将大女儿起诉至法院,要求提高赡养费,每月支付300元,刘女士也按照判决执行。今年7月,张老太突发脑梗塞,失去了自理能力,据老伴王老汉称,在张老太住院期间,刘女士没有到医院探望,也没有支付医药费用,于是第三次将刘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上万元的赡养、医疗、护理等费用。
庭审 抬着患病老太上法院
刘女士觉得很冤枉,她称愿意履行赡养义务,但母亲要求的金额过高,而且父母有三个女儿,大家应当平摊住院费、护理费等费用。前几天案件在李沧法院开庭审理,双方一见面就吵得不可开交。据办案法官介绍,这次起诉时,张老太身体已偏瘫,一直在医院治疗,案件都由王老汉和二女儿、三女儿负责。 “庭审当天,王老汉和两个女儿直接把老太太从病床上抬到了法院门口,要求法院当天把案件审理完毕。”法官说,“大女儿一出现在法庭,二女儿就指着她让王老汉去打她,王老汉朝着大女儿就去了,被法警拦下。 ”王老汉说,现在自己和老伴生活困难,二女儿工资也低,三女儿身体不便,只有刘女士每月工资四五千,应当承担照顾老人的义务。
缘由 怀疑与顶替上班有关
一家人为何闹到这样?法官告诉记者,刘女士怀疑和她年轻时给父亲顶班有关。据刘女士称,自己从小跟着姥姥长大,与父母关系一向不融洽,父亲在一家效益不错的单位上班,退休的时候单位有政策,可以让老员工的子女继续到单位上班,原本王老汉想推荐二女儿,结果阴差阳错最后让大女儿去了单位,从这之后,王老汉看大女儿是越看越不顺眼。刘女士在法庭上提交证据,证明在母亲住院期间,自己到医院护理过一个星期,期间也想和父母好好沟通,但往往没说几句就争吵起来。
庭审时法院认为,张老太应当由三个女儿共同承担赡养义务,王老汉作为配偶应协助履行,关于张老太要求女儿支付的各种费用,数额过高,根据双方证据综合评估,刘女士每月需支付张老太700元赡养费,同时承担老人40%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