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月21日讯 1月20日,青岛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市城管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青岛市早餐示范工程建设实施细则》,将对六区四市的早餐供应点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产品,统一价格。同时,吸纳流动早餐摊点加入早餐示范工程,鼓励早餐亭向居民小区内转移。按照规划,两年内全市将新增1000处早餐点。
早餐网点将统一管理
根据“细则”要求,我市将对早餐经营网点管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产品,统一价格,统一配送。
其中,本市“早餐示范工程”统一形象标识底色为绿色,印有“青岛市便民早餐”字样,并印有监督电话12312。市民今后买早餐时可认准该标识。
此外,《细则》中还规定,所有早餐网点均需按照《山东省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鲁食药监餐[2011]232号)有关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由早餐示范企业统一到早餐供应点所在区(市)和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集中办理备案手续,各早餐供应点亮证经营,让市民吃上放心安全的早餐。
两年内建1000处早餐点
根据计划,到2015年,青岛市将培育4家早餐示范工程骨干企业,新建1处、改造提升3处日配送能力5万份以上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新建1000处早餐网点,包括固定门店、早餐亭、早餐车等 。其中,市南区 、市北区各建设150处,李沧区、崂山区 、城阳区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建设100处,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运作规范、质优价廉、便利卫生的早餐服务体系。
青岛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早餐示范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因此,早餐网点的设置要与服务民生相结合。解决便民早餐问题,要与改善和规范早餐市场环境相结合,动员和吸纳现有流动早餐摊贩加入早餐示范工程中。同时,还要与吸纳社会就业相结合,协助早餐示范企业优先吸收残疾、下岗和进城务工等就业困难人员从事早餐经营。
针对早餐行业游商浮贩较多,占路经营情况严重的问题,《细则》中明确要求,青岛市早餐示范工程应以发展固定早餐店经营为主,社区便利店搭载为辅,流动早餐车销售为补充,鼓励和支持固定早餐店和社区便利店经营早餐。鼓励骨干早餐示范企业对原有的早餐亭向社区和居民小区转移、设置。(青岛新闻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