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3月11日讯 恋爱是美好的,但也容易让人失去理智,特别是处在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们,如若把握不好,极易导致悲剧发生。日前,平度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争风吃醋引发的寻衅滋事案件,一名95后少年被判刑。
一次偶然的机会,小伙朱某结识了王某,并对其颇有好感,所以经常给王某打电话发短信邀其一起出来玩。谁知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王某将此事告知男友姜某并称朱某常常纠缠自己。姜某十分气愤,遂打电话给朱某,声称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警告朱某离自己女朋友远点,否则将教训他。
女孩没追到反被羞辱一通,年轻气盛的朱某越想越气,为发泄心中怒火,朱某找来四个朋友,来到姜某经营的酒店,在店外叫骂。姜某见对方来人众多,未敢出门,在店内与之对骂。朱某等人遂持木棍将该酒店的门头灯箱、冷冻柜、电风扇、窗框及玻璃等物品砸坏,并将仓库的摄像头以及放在窗台上的手机砸坏。经鉴定,损失价值共计人民币3000余元。姜某报案,朱某等人当场被抓。
案发后,朱某与姜某达成和解协议。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与他人合伙任意毁坏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受到刑罚处罚。朱某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处罚。案发后,朱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决朱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办案法官告诉记者,近年来,因恋爱引发的刑事案件屡见不鲜,成年人也好青少年也罢,希望该起案件能为人们敲响警钟,恋爱不要“任性”,学会让自己的感情符合社会道德规范,更不要触犯法律。(陈志伟 李阿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