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旅游局获悉,由市旅游局等单位制订,作为青岛市服务业标准规范之一的 《青岛市导游员星级评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日前正式发布,导游将根据质量服务等标准评星级,最高为五星级。获得导游证满8年,在岛城旅游界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深厚的导游文化专题知识,山东全线景点讲解透彻,可被评为五星级导游。
据介绍,导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为五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星级越高表示导游服务质量越高。一星、二星由区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定,三星及以上由市导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机构组织评定。导游员星级评定按照《青岛市导游员星级划分标准》和《青岛市导游员星级评定评分细则》的综合得分数和有关条件来确定。考核包括材料审核、服务质量考核、导游知识水平考核以及讲解水平考核等。
根据规范,五星级导游要求获得导游证(导游IC卡)满8年,近3年累计带团不少于300天。同时具有深厚的导游文化专题知识,并对旅游目的地或旅游景区等有深入研究。对齐鲁文化有深入的理解,山东全线(重点为济、泰、曲、烟、威、蓬)景点讲解透彻,同时能够全方位讲解青岛 (包括青岛规划馆等非A级特色景点)。讲解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引领性,善于启发、引导旅游者欣赏旅游景观、体验旅游文化。讲解语言生动、形象、灵活,具有较高的艺术性和趣味性,风格独特。
导游员星级标志实行自愿申请,强制管理制度。导游员星级证书和标志的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后必须重新申请、评定。凡到期不继续申请的,不得继续使用证书和标志。一旦被取消星级,证书及标志应及时交回,可以与导游年审挂钩。旅行社拥有星级导游员的数量和等级将作为旅行社A级评定和年度诚信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 (记者 孙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