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9日讯 今天下午,市住房保障中心总工程师黄兴东做客网络在线问政时透露,我市今年公开销售4845套保障房,包括6个经适房和15个限价房项目,市北区夹岭沟等房源年底前配租。
9月7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我市今年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公告,对6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和15个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共计4845套房源进行公开销售。同时,公布了我市33个在建未配售经适房项目、共计5315套房源和5个在建未配售限价房项目、共计581套房源,待在建的项目全部销售完后将不再新增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
对于市北区居民提出的该区配租配售情况,黄兴东说,目前市北区尚无新增达到配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按计划今年市北区夹岭沟等房源应于年底前配租。青岛新闻网提供市北区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电话400-810-0532转748、 400-810-0532转749(原四方区住房保障中心)。
黄兴东还透露,为多渠道筹集人才公寓房源,我市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在优先面向取得登记资格家庭销售结束6个月以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可申请调剂为人才公寓房源。
对于网友提出的经适房如何换置问题,黄兴东解答,根据我市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所购经济适用住房自房地产登记(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应当将购房时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