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想考中职“3+4”,成绩须达中上游
“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作为职校“直通”本科的职教新模式,从2013年试点起就受到学生和家长追捧,今年我省“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更是达到了34所,涉及42个专业点,衔接的本科高校也达到了17所,培养规模达2870人。为了进一步做好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考试招生工作,昨日,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报名录取程序、招生计划公布等诸多问题做出了明确要求。
不得擅自增减招生计划
《意见》中确定,每年由省教育厅按照适当性和可塑性原则,确定并公布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目录。衔接的中职学校和本科高校在对接协商、自愿合作的基础上,在省定专业目录内,申报贯通分段培养专业和招生计划,省教育厅统筹考虑申报学校特色、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全省专业布局等因素,确定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于每年3月底前下达。
下一步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中职阶段的招生计划,将纳入各市当年高中阶段招生总计划。《意见》明确要求,各市和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不得擅自突破和减少招生计划。对招生过程中生源不足市的剩余计划,则由省教育厅及时调整到生源相对充足的市安排招生。
学业考试成绩需达前50%
针对最受学生关注的报名录取问题,《意见》要求,报名考生必须是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中职阶段招生生源范围市中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学籍注册地为所在市,同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成绩位次排名在所在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0%,非考试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对于生源不足的市,经省教育厅同意后,报考成绩位次要求可适当下浮,但下浮幅度不得超过5%。
在具体的录取程序上,各市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中职阶段的招生录取,在普通高中录取之前进行。在公布的计划内,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符合规定要求的学生。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中职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由各市通过高中阶段学校职普统一招生录取平台组织实施,对尚未建成职普统一招生录取平台的市,暂不安排试点招生。
专业知识合格线高校确定
明年我省首批“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生将迎来转段考试,8月份省教育厅也下发文件,明确中职如何“直通”高校的问题,此次公布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转段录取标准。《意见》要求,贯通分段培养学生在完成中职阶段学业且过程考核合格后,转段录取按照《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文化基础知识课程的合格标准由省统一设定,要求文化基础知识成绩总分达到文化基础知识满分分值的60%,单科成绩不得低于本科目满分分值的50%。考虑到试题命制的不确定性,省统一设定的文化基础知识课程的合格标准可结合往年成绩情况及当年的试题难度适当下浮,但下浮幅度不超过10%。
本次出台的《意见》自2016年起入学的“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中职阶段新生开始执行,同时,2016年起入学的对口贯通分段培养“3+2”高职学生转段的文化基础知识合格标准,同样参照该《意见》执行。(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王晓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