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路设置成单向六车道
客运出租汽车在该区域内除进入候客专用道候客时显示空车待租标志外,一律不得显示空车待租标识。在区域内,客运出租汽车应当服从交通运输部门和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不得在客运出租汽车候客专用道外候客、搭载乘客;禁止任何人员在区域内招徕乘客、强拉强运。
对在区域内不服从调度的客运出租汽车,由交通部门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以2000元罚款,对其他违反营运管理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公安交通、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的,由公安、城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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