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城阳公安分局流亭立交桥治安派出所的民警张金林,在下班时间和家人散步的时候,发现了一只大鸟。上网一查后,发现这只大鸟原来是一只“国宝”。
五月三十号,民警张金林在和家人散步时,发现有一家三口正围着一只鸟在看,出于好奇,他也凑了过去。
张金林通过手机查询后,发现这是一只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在表明自己的民警身份并和一家三口进行商量后,张金林把这只飞不起来的隼带回了所里。
由于这只隼无法觅食,张金林拨打了当地林业部门的电话,希望它可以得到林业部门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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