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酒司机弃车逃离,乘车人驾车逃跑
2016年5月22日晚,交警李沧大队李沙路中队民警在黑龙江中路桃园检查站设岗夜查, 21时35分许,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B7MK19的微型面包车沿黑龙江中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距离查车点还有20米时,驾驶人李某某发现有民警在此夜查,突然将车停靠路边,顺手拉开车门沿黑龙江中路向南逃离,两名执勤民警向南追出100多米后,在加油站处将其抓获,民警闻到驾驶人李某某身上有一股浓重的酒味,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其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查处过程中,令民警揪心的一幕是,该车女乘客孙某趁民警去追驾驶人李某某之际,趁民警不备想驾车逃跑,仓惶之中却误把油门当成刹车,躲避车辆时把车开到了边道石上致使车轮爆胎。随后民警对孙某进行酒精测试为正常,未喝酒,就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民警依法将李某某驾驶证予以暂扣,李某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提示:支持← →箭头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