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高速酒驾妄图“偷梁换柱”
12月17日晚9时许,交警同三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黄岛西收费站设点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在停车缴费时,车内的驾驶员与后座乘客下车互换了位置,存在违法嫌疑。
在检查时只见原先的驾驶员满脸通红,浑身散发着酒味,面对民警的询问,自知躲不过去的驾驶员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民警随后将该驾驶员带至执法站进行酒精测试,经测试驾驶员血液内的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员高某介绍,其当天下午在朋友家里吃饭时喝了几瓶啤酒,由于晚上有急事要开车外出,再加上常听别人说晚上高速交警不查车,高某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了高速。谁知在下高速时,正好看到有交警在收费站口查车,高某担心会受到处罚便和朋友互换了位置,意图蒙混过关,不曾想还是被民警发现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高某因酒后驾车,将面临着1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实习期酒驾丢证
12月18日晚,交警李沧大队在辖区道路设点夜查,21时50分,一辆白色蓝牌小轿车沿重庆中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青山路路口某驾校处,看到民警路查时便躲躲闪闪,在随后的例行检查中,民警发现其满身酒气,便立即对其进行教育并进行酒精测试。经测试,驾驶人董某某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经执勤民警进一步查询,董某某持有的C1驾驶证,尚处于实习期内,为此,他将被处以注销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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