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分别发布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信息公告、公示,并划定烟花爆竹禁售区域。
市南区烟花爆竹布点规划
根据市南区布点规划,2017年春节烟花爆竹禁售区域 (重要区域和旅游景区)为:市政府周边(山东路、闽江路、南京路、香港中路合围区域),前海一线(东海中路、燕儿岛路以西香港中路、香港西路、文登路、莱阳路、龙口路、湖南路以南区域),八大关景区。
市南区还将禁售区域之外的城市主干线,特色街区主要路段以及其他不宜销售烟花爆竹的路段划定为禁售路段,包括:香港中路、山东路、延安三路、中山路、闽江路、闽江二路、闽江三路、云霄路、漳州一路、漳州二路、江西路以南燕儿岛路、南京路、福州路路段、大尧三路、逍遥二路、秀湛路、南京路以西延吉路路段、燕儿岛路与泰州路间宁夏路路段。
实际销售中,各经营点需符合市南区2017年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此外,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市北烟花爆竹禁设路段
市北区特色街(昌乐路文化街、沈阳路电子街、北仲路体育街、台东三路步行街、利津路文具街、登州路啤酒街、婚纱街、德国风情街、世界旅舍、红酒房)、福州北路、宁安路(伊春路至合肥路宁安路小学)、延吉路、伊春路、山东路(西吴路以南)、长春路、镇江路、镇江北路、镇宁立交桥周边路段、东西快速路、寿光路、宁海路、威海路(长春路至登州路段)、台东一路、台东六路、大名路、台东八路、辽宁路、乐陵路、胶州路、市场一路、热河路、无棣二路、临沂路、延安一路、莱芜二路、菜市二路、姜沟路、市场三路、芙蓉山路、芙蓉路、丰盛路、万寿路、劲松四路埠西村市场路段;嘉禾路和1路公交车总站、7路公交车总站及宣化路周边50米范围。
李沧区烟花爆竹禁售路段
李村河两侧、滨河路全路段禁止销售;京口路从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向东至夏庄路禁止销售;书院路从北方国贸至五星电器路段及南至滨河路区域内禁止销售。
同时经营场所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