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维权意识和能力,近日,青岛市基层法院纷纷组织法官深入社区、广场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并发布妇女依法维权案件。
市北区法院7日则发布了一起涉及属婚姻法禁止结婚的案件——李某(女)曾有过一次短暂而不幸的婚姻,面对婚后丈夫屡次家暴,她毅然决然选择了离婚。26岁的李某虽然上一段婚姻不幸,但她仍然对未来的幸福更加渴望。她之后经人介绍认识了大她6岁的江某,几次接触,李某不满意,觉得江某很木讷,但她的父母却认为江某本分、憨厚,比李某前夫脾气好。
李某也就以为慢慢相处,也许能过上平静生活,于是二人很快结婚。但是,结婚不久,李某就发现江某的异常行为:半夜总开着灯在房间走来走去,还经常在本子上写一些奇怪的话;在李某查出怀孕那一天,江某更是犯了病,光着脚在院子里疯跑,谁“”都不认识....。
李某终于获知江某的精神疾病,遂向市北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曾于2011年12月被确诊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有关人员隐瞒被告的精神病史,严重侵犯了原告对于配偶的选择权和对于婚姻的基本知情权。综上,法院判定:原被告的婚姻属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情形,其婚姻关系应属无效。
法官结合此案谈到,一是应该充分尊重婚姻自主。个人在婚姻生活时应充分遵从个人意愿,不要被父母及亲朋的意见所左右,要敢于追求自己的幸福,敢于为自己的人生负责。二是要善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例中,李某在面对对方刻意欺瞒情况下,终于以法律自救。(记者 戴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