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院分为“里”和“院”,居住在“里”中的,大多是旧青岛各机关的小职员、下级军官、铁路员工等,“院”则多为下层市民的居住场所,赶海、捡破烂、拾煤核等人员。根据1933年青岛市社会局的统计,当时全市的里院有506处,房间16701间,住户1066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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