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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对陈丙胜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

2018-08-07 16:58 来源: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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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王哥庄街道浦里社区茶管站原负责人陈丙胜贪污案,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陈丙胜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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