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的胡老太怀疑丈夫与54岁的李老太有染,为报复“情敌”,半年中,胡老太5次深夜放火烧对方房屋。近日,勉县人民检察院以放火罪对胡老太提起公诉。
胡老太的丈夫64岁,和李老太都是勉县人。2012年10月30日凌晨1时许,李老太正在家中睡觉,家里房子突然着火。闻讯赶来的其他村民将火扑灭,大火致李老太家两间房屋顶被烧毁。有村民说,发现李老太家的门把手被一根塑料绳绑住,怀疑有人故意放火,李老太随即报警。
民警经调查发现,从2012年4月至10月,李老太家先后发生5次火灾,都发生在深夜,前4次李老太以为是自己不小心引起,因此没报警。可李老太并没与人结怨,到底谁要故意放火呢?这时,李老太的儿子突然想起,有一次他帮母亲灭火时,在家附近发现神色慌张的胡老太。
经过审问,胡老太最终承认确实是她放的火。10月30日晚,胡老太见丈夫出门,本就怀疑丈夫搞外遇的她,便一路跟踪准备捉奸,途中捡拾一根塑料绳。走到李老太家附近,胡老太发现丈夫不见了,便更加怀疑丈夫与李老太有奸情。胡老太先用塑料绳绑住李老太家房门外把手,遂用打火机点燃门口的玉米壳后逃离现场。胡老太承认,前面4次火也是她放的。
公诉方认为,胡老太为报复他人,放火烧屋的行为已触犯有关法律规定,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陈梅 通讯员 庄淑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