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2010年7月18日晚,贵阳警方全面清查整治洗浴按摩场所。资料图
6月30日晚,贵阳市公安局对市内部分洗浴场所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抓获涉嫌卖淫嫖娼人员43人。省公安厅表示,将加大对洗浴场所的打击力度。据悉,经查实的卖淫嫖娼者,公安机关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当天晚上23时,贵阳市公安局在贵州省公安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组织南明、云岩、白云分局及贵阳市公安局刑侦、治安、特警、便衣等1000多名民警,同时对5家洗浴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警方现场抓获涉嫌卖淫嫖娼人员43人。
据介绍,对于卖淫嫖娼者,公安机关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
省公安厅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是警方打击的重点,全省公安机关将加大对洗浴场所等易藏污纳垢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清理整治力度。(贵阳新闻网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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