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底,20岁的刘某作为女嘉宾参加某电视台的相亲节目,并在电视上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其在台下与人搭识后,竟然明码标价1000元一次,干起了卖淫的勾当。嫖客曹某利用偶然得到的其艳照实施敲诈,轻松得手1万元。今年3月底,刘某因卖淫被公安机关收容教育。期间,刘某检举了自己曾遭敲诈勒索的事实。民警根据线索顺藤摸瓜,很快将曹某抓获。
25岁的无锡小伙曹某看过节目后,被刘某的美貌所吸引,于是通过QQ与刘某取得联系。聊过几次之后,曹某直奔主题,要求与刘某开房发生性关系。刘某本是个失足女,满口答应曹某,并谈好嫖资为每次1000元。之后,二人先后多次进行性交易。今年3月初,曹某通过QQ群看到网友发布的一张刘某身披浴巾的照片,该网友称照片是自己与刘某在酒店进行性交易时所拍。曹某决定借机敲诈刘某钱财。
于是曹某将这张照片复制保存,以一个女人的身份与刘某进行聊天,谎称刘某勾引自己男友,并将刘某的那张照片通过QQ发送给刘某,称已请了私人侦探,刘某的一切卖淫嫖娼活动尽在掌握之中,自己手中还有其它刘某卖淫时的照片以及录像带,要刘某花钱消灾,收到钱后可以将照片和录像带销毁,否则就在网上进行曝光。迫于无奈,刘某先后两次汇给曹某钱款共计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