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安徽省灵璧县某中学教师胡正(化名)在七个月里引诱强奸一名不满14周岁的女学生十余次,造成恶劣影响。近日灵璧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胡正有期徒刑八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8月,被告人胡正通过QQ聊天在网上结识年仅12岁的黄某。同年10月的一天,心怀不轨的胡正约黄某在高楼镇高楼街见面,将黄某哄骗至自己家中,对其实施奸淫。此后,胡正还将黄某的裸照存入自己的手机中,通过向黄某的同学发送裸照、暴露其家庭隐私等手段对黄某实施威胁。今年5月,黄某父母发现女儿行为异常,经盘问后得知真实情况,后立即报警。2012年10月至2013年5月期间,胡正共对黄某实施奸淫十几次。(记者 刘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