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敦煌讯 敦煌市男子陈某饮酒成癖且交友不慎,醉酒后将酒友赵某留宿于自家,致使一对女儿惨遭强奸。在一年多时间中,赵某多次强奸陈某不满14岁的幼女。11月21日,敦煌市人民法院对这起强奸案进行一审宣判,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现年49岁的赵某虽然腿部残疾却心怀不轨之念,常与敦煌市黄渠乡农民陈某饮酒。2011年11月的一天晚上,赵某到陈某家饮酒后留宿,至次日凌晨3时许,趁陈某醉酒熟睡不醒、陈某的一对女儿熟睡之机,先后强行与这对姊妹发生性关系,其中陈某的幼女当时年仅11岁。自此后,赵某采取诱骗等方式,多次强行与该幼女发生性关系。
7月16日,因陈某报警,赵某被敦煌市公安局刑拘,11月21日被敦煌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赵某不服提出上诉。(通讯员 殷长伟 首席记者 董开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