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如东法院审理了较为特别的一起案件—南通如东一老太先后嫁过两个丈夫,并分别生育了儿女。去年老太过世后,子女们在母亲该与哪任丈夫合葬的问题上出现分歧,闹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将母亲骨灰安置在了大姐的责任田里,墓碑上只标注了母亲顾某本人的名字。
子女争端
母亲该与哪个丈夫合葬?
上世纪30年代,顾某只有20岁,与葛某结婚,并于1940年生了一个女儿,后来丈夫去世。1950年前后,顾某与徐某生活在一起,生了徐某某等两女一男。2008年,第二任丈夫徐某过世。
从那时起,大女儿葛某某与同母异父的三个弟妹便起了争执,双方都认为母亲该与自己的父亲合葬。
法院调解
母亲的骨灰最终“独葬”
2012年3月底,顾某过世。此后,围绕究竟该与哪一任丈夫合葬的问题,徐某的三个子女将大姐告上了法庭。今年11月底,法院受理了此案件,鉴于顾某过世前没有留下明确遗愿,法院希望子女们进行协商。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同意母亲的骨灰单独葬于大姐葛某某的田中,墓碑上只标注了母亲顾某本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