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代理雷洋家属的彭律师称,昌平警方在通报中提到对雷洋的“强制约束措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图为霍营街道巡逻的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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