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只要到了结婚法定年龄,若已婚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女方可以随时怀孕。然而,今日上午,有热心网友反映,称高邮一中学的女教师生育权利就没那么“自由”了,学校出台了女教师生育暂行规定,准备怀孕的女教师提出申请后,需要由校长签字后才能怀孕,对此,一些网友意见颇大,认为很不人性化。
笔者在网友提供的一张高邮市某中学女教师计划生育暂行规定的讨论稿上,注意到了这样的雷人规定,稿中写道:“
“曾经沧海1963”说“真是可笑到极,正常的怀孕是哪个人能控制的,你不想怀孕,说不定一下子就有,你想怀孕,说不定几年没有。除此外,“摆渡人”网友说,校长又多了一项权利。网友“yyxnyh”戏称“made烂规定”。大家对于该学校出台的这样的雷人规定很不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