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汤丹镇撒海村附近的小江因受污染变成乳白色,气味辛辣,当地村民称之为“牛奶河”。今年4月初,全国各大媒体相继关注后,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此事。昨日,记者从昆明市寻甸县检察院获悉,5月17日,东川“牛奶河”一事8名责任人被批准逮捕。
东川牛奶河在媒体报道后,引起昆明市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后安排市院环保检察处介入事件调查。经昆明市东川公安局立案调查后,发现昆明东川区通宇选矿厂、昆明兆鑫矿业有限公司、昆明东海矿业有限公司等三企业有重大嫌疑。按照昆明市环保案件管辖规定,寻甸县检察院及时派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
5月14日,公安机关以三私营企业法人代表罗某、刘某、马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涉嫌污染环境罪提请批准逮捕。经寻甸县检察院审查后查明:2010年至2013年3月期间,昆明东川区三企业将洗矿污水通过直排或者埋设地下暗管的方式排放,致使大量有毒、有害物质流入小江,造成河水严重污染,企业负责人罗某、刘某、马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5月17日,该院对8名犯罪嫌疑人以污染环境罪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