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火为灾,人火为祸。
5月31日—6月3日,短短4天,东北三省接连发生三场火灾,不是天灾,不是纵火,而皆与安全管理不善、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有关。
100多条人命、巨大的经济损失,三场大火后,公众等待一场最终的审判。专家指出,对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不但要追究生产企业管理者的刑事责任,更要追责政府监管者。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提出,要加大对事故责任人惩处力度,对典型案例要进行公开审判。即将到来的公开审判,也将最大程度地教育相关行政执法者,消除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严重渎职行为,警钟长鸣。
6月,是一年一度的“安全生产月”。然而,“安全生产月”在一些地方已经沦为当月的一场运动。如此“安全生产”,甚至保证不了当月的生产安全,更谈不上月月、天天、时时刻刻的安全。
人祸,导致生产处处隐藏着致命的漏洞。安全生产,要真正内化到监管、管理、生活、意识的方方面面,不是喊几句口号、发几张传单、抓几个典型追责判刑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