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帖中曝光的不雅照
四川达县亭子派出所指导员王长明身陷不雅照事件,此事连日来成为舆论焦点。目前,王长明已被免职,达县纪委已正式立案调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6月25日,两位当事人现身接受了采访,王长明表示要向公众道歉,而女当事人就是发帖举报者,现在却欲“以死换他平安。”
女子发帖举报派出所指导员私生活糜烂
6月22日,网友“jushuobukuaile”在达州凤凰山下论坛发表帖子《细数达县亭子派出所指导员王长明几宗罪》,反映王长明生活作风长期糜烂腐化,与多名女子关系不正当,并与其中一名叫付某兰的女子长期姘居。为了讨好付某兰,王长明还私自动用警车送其走亲戚,不料出了车祸,最终以因公出差为由报销费用近30万。
帖文说,王长明私生活极为淫乱放荡,经常会叫上两个或两个以上女人去宾馆开房。
帖文还称王长明有多套房产,经常收钱办事,还有几次收了钱也不办事。
帖文附有两张照片,显示一男一女正在亲密相吻。
发帖人最后表示,以上所述均是事实,“本人有图片视频录音为证,如有任何不实,本人愿意承担此帖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网友曝女主角索要现金未果才爆料
该帖发出当晚,知名网友“我是猪”回帖表示,据他调查得知,举报人就是帖中所称的付某兰。此事已经引起达县警方高度重视,一定会认真调查,绝不护短。随着调查的深入,达县公安局党委已于6月22日晚10点对王长明作出了停职处理。
“我是猪”介绍说,据他了解,王长明与妻子年轻时一直没办结婚证,且因举报人原因早在2012年6月就已协议离婚,因孩子即将参加高考才仍然住在一起而未分家。
“我是猪”还透露说,付某兰是80后,达县人,在2012年6月左右向王长明要现金7000元结束2人关系,后不知何原因反悔,在2013年6月22日,付某兰和王长明商定,只要王再付3万元后,便再不纠缠王长明,二人以后老死也不相往来,由于王没钱付,于是付某兰爆料。
付某兰QQ空间截图
女当事人称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23日一早,付某兰根据记者跟帖所留电话号码联系到记者,表示自己已在配合警方进行调查,并按照警方要求删除了举报帖。
付某兰说,她确实曾向王长明索要过7000元现金,“但这是我借给他的,欠债还钱而已。”
至于所谓的三万元分手费,“这是我们约好由他直接捐给敬老院和社会福利院的,我一分钱也不会要,而且我有证据。”
“我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因为王长明的妻子昨晚打电话发短信威胁我和女儿。”付某兰说,她也担心王长明报复,“我的安全现在没有任何保障。”
付某兰说,如果自己遭遇不测,希望记者能够帮她公开真相。
两位当事人现身接受采访
6月25日下午,记者通过短信预约,在达县公安局附近一家茶楼先后见到了付某兰和王长明。
付某兰今年31岁,身材姣好,容貌看上去比网帖中所附照片要漂亮得多。见到记者,她说的第一句话是“我不希望对他再有新的伤害,希望这一切能够马上平息下来。”
她说,自己这几天都身心俱疲,每天很晚才睡,“因为要配合公安局纪委的调查。”
十分钟后,一名男子推门进来。“这就是王长明。”付某兰告诉记者。
王长明今年45岁,不善言辞,看上去还比较腼腆。“不管怎样说,他都是一个善良的男人。”付某兰这样评价他。
聊到他的妻子儿女以及现在的遭遇,眼泪在他眼眶里打转。“我现在是身败名裂,一无所有了。”
王长明说,自己和妻子感情不和,确实早已签署了离婚协议。
“这个离婚协议是弄来糊弄我的,你可以到民政去查,他根本没有离婚。”付某兰强调。
“我的童年不堪回首”
付某兰聊到了自己的童年。“母亲重男轻女,一直想生个儿子,在我四岁那年好几次把我送人。”
她在自己QQ空间一篇日志里曾这样写道:“我三岁的时候,父亲还是一村之长,个人觉得他的悲剧是娶了母亲,母亲愚蠢,浅薄,好逸恶劳,关于她的恶习我只能给她说到逗号上,因为没法说到句号上去,唯一的优点就是貌美如花。”
“我的十五岁很悲崔(催,小编注),因为抛弃我多年的也不知在外面被N多男人抛弃过的母亲回来了,更悲崔(催,小编注)的是,这个浪子母亲心花怒放的发现这个当年毫不起眼的黄毛丫头出落得如一朵含苞欲放的芙蓉一样清丽可人,她觉得她没法依靠男人来改变命运,但是她在这个N年前她义无反顾抛弃了的累赘身上看到了希望的曙光。我的戏剧人生,正式拉开了序幕。”
“母亲威逼我和一个恶棍同居了,我17岁就生下了女儿。这是我一生的耻辱,也是王长明妻子经常辱骂我的理由。”付某兰说,她最终摆脱了那个“恶棍”,独自带着女儿。“因为担心女儿受到伤害,所以我再也没有嫁人。”
“我和他是双方情愿的”
2009年,付某兰认识了王长明。
“那时候她认识我,但是我不认识他。”王长明说。
付某兰说,她找王长明帮忙办了几次事情,觉得他很清正廉洁,“不肯收钱,而且亭子的老百姓都知道他是个热心人,办事从不收钱。”
她对他,最初是一种敬佩。真正产生婚外情,距今不到两年。至于谁先主动的,“我们应该是相互吧,他帮我办了几次事,我请他吃饭,他带我去了他的新房。”
那个时候,王长明和妻子正闹矛盾,基本上处于分居状态。
“刚开始的一个月里,我们睡在一张床上,他摸都没摸我一下,说要和我以兄妹相称。”付某兰回忆说,见到王长明坐怀不乱,她真正爱上了这个男人,觉得他是个君子。
王长明说,尽管家庭生活不如意,但他考虑到自己毕竟是个警察,也怕惹麻烦,所以一直克制着。
“当时和他在一块儿都是双方情愿的,他有家室,我这些行为也是不应该。但就想有个红尘知交过几年也就算了,然后他不停的许诺让我等着他。我也等着,我问过他,如果不能给我将来,我离开好吗?他说等着,他女儿很快就毕业了。我一直等,我相信他说的每句话都是真的,相信全天下的男人都可以骗我,但是他不会。”
付某兰说,王长明没有钱,每个月工资两千多块钱,根本不够用。“我们交往,出去吃饭、开房,都是我给钱。”在她的记忆里,王长明只为她花过一次钱,“有一次我过生日,他送了一条裙子和一把梳子。”
王长明说自己已经不记得这事了。
正因为王长明穷,“所以我怎么会找他要分手费呢?”付某兰说,她之所以逼着向王长明要钱,是因为想见到他。“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是我这一辈子最幸福的时光。”
因不堪辱骂而上网举报
之所以上网举报王长明私生活糜烂,“是因为受不了他妻子的辱骂。”
付某兰说,她和王长明的事情后来被其妻知道了,两人决定分手。
“但是她妻子经常打电话发短信辱骂我,那些话实在让人忍受不了。因为他承诺要和我结婚,我就一直隐忍。”
让付某兰无法接受的是,“我的隐忍被他认为我懦弱,所以对我很轻视,不尊重我,连我身体的隐私都可以给他妻子说了之后,让他妻子来嘲笑我,侮辱我。” “我不能理解怎么会这样,我一直以为他是无心之失,从那以后我就开始留证据,但是我从来都没想到有一天会用得着,我希望永远用不着。”
“我也慢慢知道了他的承诺不可能兑现,我也想息事宁人,他提出补偿我,我就让他把钱捐出来给各个敬老院买空调,以我的名义。”
到了约定给敬老院捐钱的日子,付某兰给王长明打去了电话。“他妻子接过电话就辱骂我,我一气之下上网发帖了。”
“你后悔在网上公开了吗?”记者问。
“我不后悔。”付某兰说,“我没说我恨他,我只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还自已一个说法。因为要说恨,我更应该恨自已,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不道德。所以我遭报应了,他不可能就这样全身而退。” “与君白黑太分明,纵不相亲别生轻。”付某兰说话喜欢引经据典。
“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向公众道歉”
“有什么好说的呢?不管怎样,我的行为终究是不对的,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在采访过程中,王长明很少说话。
他告诉记者,他来自渠县农村,一切都是依靠自己不断努力和组织的培养,“脚踏实地,一步一步走到了今天。”
关于付某兰在网帖中对他的几点指控,他逐一澄清。“说我收钱办事,谁也不会相信,因为我从不收钱,要不也不会这么穷;说我公车私用出事故,那钱是我到处借的,至今还没有报保险公司,更别说到单位报销了;说我有几套房子,一套是我单位集资房,一套是妻子房改的房子,两套加起也就十几万。说我带几个女的去开房,更不可能,那是因为付某兰打电话找我,我说的气话。”
付某兰表示,她已经配合公安局纪委调查,“这些事情都说清楚了的。”
“我相信组织会把所有的事情调查清楚,我接受组织对我的任何处理,”说到这里,一直低着头的王长明抬起头来说,“我承认我违纪了,婚外情肯定是不对的,我要向公众道歉。”
“欲以一死换他平安无事”
25日晚22时许,徐某兰给记者打来电话,哭诉“我不想再让他受到新的伤害。”
她说:“假如我到网上说一切都是我诬告,然后我不在这个世上了,他是否就平安无事了?”
听到她这样说,记者立即约她见面。
见面后,她告诉记者:“我已经把女儿托付给了成都的朋友,我可以放心了。”
她给记者看了她发给那位朋友的短信:“我女儿很聪明,就是有点调皮,你一定要善待她,也许我等不到她结婚生子的那天了。”
她也给王长明发了一条短信:“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覆水难收了。你要好好活着,我会在网上重新发帖把所有真相告诉大家,告诉大家你是被我诬陷的。我一生都在受罪,我一生中最真挚的情感给了你和另外一个男人。我这辈子,从来没认真的恨过别人,我最恨的是我妈,其次是你老婆。你是个好人,是我害了你。告诉大家真相,把这信息留着,帮你洗刷冤屈。”
记者手记:
经过一番开导,付某兰最终放弃了“以死换他平安”的想法。付某兰说,她希望以自身的经历警告世人,再也不要重蹈覆辙。是的,他们的婚外情,即便如付某兰所说是“真爱”,也肯定是违反社会公德的。两位当事人所说的一切是否属实,需要更多的事实来证明,也还有赖于官方调查作出结论。在这个故事中,付某兰说她的行为是出于对王长明妻子的恨,但不得不说,这个理由实在难以称作“理直气壮”。在社会所普遍接受的价值观中,王长明和妻子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第三者和婚外情毫无疑问会受到道德的拷问和舆论的批评。
目前,达县纪委已经立案调查此事,一有结果将会及时公布。(靳廷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