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是双方情愿的”
2009年,付某兰认识了王长明。
“那时候她认识我,但是我不认识他。”王长明说。
付某兰说,她找王长明帮忙办了几次事情,觉得他很清正廉洁,“不肯收钱,而且亭子的老百姓都知道他是个热心人,办事从不收钱。”
她对他,最初是一种敬佩。真正产生婚外情,距今不到两年。至于谁先主动的,“我们应该是相互吧,他帮我办了几次事,我请他吃饭,他带我去了他的新房。”
那个时候,王长明和妻子正闹矛盾,基本上处于分居状态。
“刚开始的一个月里,我们睡在一张床上,他摸都没摸我一下,说要和我以兄妹相称。”付某兰回忆说,见到王长明坐怀不乱,她真正爱上了这个男人,觉得他是个君子。
王长明说,尽管家庭生活不如意,但他考虑到自己毕竟是个警察,也怕惹麻烦,所以一直克制着。
“当时和他在一块儿都是双方情愿的,他有家室,我这些行为也是不应该。但就想有个红尘知交过几年也就算了,然后他不停的许诺让我等着他。我也等着,我问过他,如果不能给我将来,我离开好吗?他说等着,他女儿很快就毕业了。我一直等,我相信他说的每句话都是真的,相信全天下的男人都可以骗我,但是他不会。”
付某兰说,王长明没有钱,每个月工资两千多块钱,根本不够用。“我们交往,出去吃饭、开房,都是我给钱。”在她的记忆里,王长明只为她花过一次钱,“有一次我过生日,他送了一条裙子和一把梳子。”
王长明说自己已经不记得这事了。
正因为王长明穷,“所以我怎么会找他要分手费呢?”付某兰说,她之所以逼着向王长明要钱,是因为想见到他。“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是我这一辈子最幸福的时光。”
因不堪辱骂而上网举报
之所以上网举报王长明私生活糜烂,“是因为受不了他妻子的辱骂。”
付某兰说,她和王长明的事情后来被其妻知道了,两人决定分手。
“但是她妻子经常打电话发短信辱骂我,那些话实在让人忍受不了。因为他承诺要和我结婚,我就一直隐忍。”
让付某兰无法接受的是,“我的隐忍被他认为我懦弱,所以对我很轻视,不尊重我,连我身体的隐私都可以给他妻子说了之后,让他妻子来嘲笑我,侮辱我。” “我不能理解怎么会这样,我一直以为他是无心之失,从那以后我就开始留证据,但是我从来都没想到有一天会用得着,我希望永远用不着。”
“我也慢慢知道了他的承诺不可能兑现,我也想息事宁人,他提出补偿我,我就让他把钱捐出来给各个敬老院买空调,以我的名义。”
到了约定给敬老院捐钱的日子,付某兰给王长明打去了电话。“他妻子接过电话就辱骂我,我一气之下上网发帖了。”
“你后悔在网上公开了吗?”记者问。
“我不后悔。”付某兰说,“我没说我恨他,我只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还自已一个说法。因为要说恨,我更应该恨自已,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不道德。所以我遭报应了,他不可能就这样全身而退。” “与君白黑太分明,纵不相亲别生轻。”付某兰说话喜欢引经据典。
“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向公众道歉”
“有什么好说的呢?不管怎样,我的行为终究是不对的,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在采访过程中,王长明很少说话。
他告诉记者,他来自渠县农村,一切都是依靠自己不断努力和组织的培养,“脚踏实地,一步一步走到了今天。”
关于付某兰在网帖中对他的几点指控,他逐一澄清。“说我收钱办事,谁也不会相信,因为我从不收钱,要不也不会这么穷;说我公车私用出事故,那钱是我到处借的,至今还没有报保险公司,更别说到单位报销了;说我有几套房子,一套是我单位集资房,一套是妻子房改的房子,两套加起也就十几万。说我带几个女的去开房,更不可能,那是因为付某兰打电话找我,我说的气话。”
付某兰表示,她已经配合公安局纪委调查,“这些事情都说清楚了的。”
“我相信组织会把所有的事情调查清楚,我接受组织对我的任何处理,”说到这里,一直低着头的王长明抬起头来说,“我承认我违纪了,婚外情肯定是不对的,我要向公众道歉。”
“欲以一死换他平安无事”
25日晚22时许,徐某兰给记者打来电话,哭诉“我不想再让他受到新的伤害。”
她说:“假如我到网上说一切都是我诬告,然后我不在这个世上了,他是否就平安无事了?”
听到她这样说,记者立即约她见面。
见面后,她告诉记者:“我已经把女儿托付给了成都的朋友,我可以放心了。”
她给记者看了她发给那位朋友的短信:“我女儿很聪明,就是有点调皮,你一定要善待她,也许我等不到她结婚生子的那天了。”
她也给王长明发了一条短信:“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覆水难收了。你要好好活着,我会在网上重新发帖把所有真相告诉大家,告诉大家你是被我诬陷的。我一生都在受罪,我一生中最真挚的情感给了你和另外一个男人。我这辈子,从来没认真的恨过别人,我最恨的是我妈,其次是你老婆。你是个好人,是我害了你。告诉大家真相,把这信息留着,帮你洗刷冤屈。”
记者手记:
经过一番开导,付某兰最终放弃了“以死换他平安”的想法。付某兰说,她希望以自身的经历警告世人,再也不要重蹈覆辙。是的,他们的婚外情,即便如付某兰所说是“真爱”,也肯定是违反社会公德的。两位当事人所说的一切是否属实,需要更多的事实来证明,也还有赖于官方调查作出结论。在这个故事中,付某兰说她的行为是出于对王长明妻子的恨,但不得不说,这个理由实在难以称作“理直气壮”。在社会所普遍接受的价值观中,王长明和妻子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第三者和婚外情毫无疑问会受到道德的拷问和舆论的批评。
目前,达县纪委已经立案调查此事,一有结果将会及时公布。(靳廷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