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2月26日讯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社会蓝皮书:2014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发布会在京举行。蓝皮书指出,地方版的“异地高考”政策“百花齐放”却“遇冷”。
蓝皮书指出,除西藏外,30个省(区、市)在2012年底之前先后出台了“异地高考”政策。通观30个版本的异地高考方案,各地“门槛”高低差别较大,推进方式和时间表不一。“门槛条件”包括随迁子女户籍、在当地就读时间和学籍,进城务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居住年限以及从业状况等,多数省份以“学籍、社保、固定住所”等为主,具体来说,有三种情况:一是学籍认定。有些省份对考生提出1~3年高中学习经历并获得学籍,这些省份要么是人口流出大省,要么是考试大省,其异地高考方案通常未对家长的住所、收入、社保提出要求。二是户籍、学籍双重认定。有些省份尤其是西部地区,传统上是“教育洼地”,人口较少且录取率较高,通常强化户籍要求、防止“高考移民”。三是随迁资格、学籍双重认定。北京、天津、吉林、上海、广东等地不同程度地对考生及其父母提出了学籍和社保要求。北京对非户籍学生的教育年限和家长的社保、职业年限分别作出了3~6年的规定;上海和广东针对积分入户或取得工作居住证的外来人员的子女,将异地高考与居住证制度挂钩。
在实施年限和开放程度方面,出现了“率先突破”、“缓冲实施”、“分步实施”等多种类型。2013年,黑龙江、辽宁、吉林等16个省(区、市)中,有的省份将实现随迁子女满足条件后与当地考生无差别招录,有的省份还只能针对高职或省属院校,不能填报高水平大学。2014年起实施的省份有山东、福建、江西、四川、贵州、海南、山西、宁夏、青海等9个省区。北京、上海、天津、广东、陕西的方案强调过渡和渐进,北京规定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学生2014年开始可以参加高职考试录取,广东省规定2013年起通过积分入户广东的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其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可在广东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该省入户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从2014年开始可以报考高等职业学院,2016年可以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本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2013年6月,上海公布居住证积分制度,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提出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持证人进行积分,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即120分的持证人,可享受子女教育、社会保险等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包括其同住子女可以在本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异地高考真正实行的时间至少要到2014年以后。
各地异地高考方案出台,北京、上海、广东的异地高考准入门槛最为“苛刻”,与公众的期待尚有差距,社会议论依然不断。在全国推进异地高考,教育部把制定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具体政策的责任交归地方,在政策主体定位上表现为“中央指导、地方决断”。2013年全国近20个省份不同程度地放开异地高考,截至2013年6月,10个省份官方披露的数据显示,约4500名考生参加异地高考,仅占高考报名总数912万人的0.5‰。辽宁省约有5000多名外省生源符合辽宁设定的异地高考报名条件,但实际报名人数只有预计数的1/10。湖北省只有219名考生报名异地高考,江苏省实际报名的异地高考人数也只有300多人,异地高考“遇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