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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二拆四”杨秀宇等非法经营案一审判决

来源:新华法治 作者: | 责任编辑:中石 2014-11-18 13:47:17

网络推手立二拆四一审获刑4年

  11月18日,被告人杨秀宇、卢梅在宣判现场。

     据北京朝阳法院微博消息,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经营案18日上午在该院一审判决。被告单位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被告人杨秀宇、卢梅等四被告均构成非法经营罪,杨秀宇一审获刑4年,罚金15万元;卢梅一审获刑1年半,罚金3万元;尔玛天仙公司被判罚金50万元;尔玛互动公司被判罚金20万元。杨秀宇表示接受法庭判决、卢梅明确表示不上诉,两公司当庭均表示回去考虑。

网络推手立二拆四一审获刑4年

  11月18日,被告人卢梅在宣判现场。

网络推手立二拆四一审获刑4年

  11月18日,被告人杨秀宇在宣判现场。

网络推手立二拆四一审获刑4年

  11月18日8时33分,被告人杨秀宇被提押至法院。

网络推手立二拆四一审获刑4年

  11月18日8时33分,被告人杨秀宇被提押至法院。

网络推手立二拆四一审获刑4年

  11月18日8时33分,被告人卢梅被提押至法院。

网络推手立二拆四一审获刑4年

    

网络推手立二拆四一审获刑4年

    

网络推手立二拆四一审获刑4年

    

网络推手立二拆四一审获刑4年

    

网络推手立二拆四一审获刑4年

    

    相关报道:“立二拆四”案今宣判涉嫌策划炒作数起网络新闻

    北京青年报:炮制后海“僧人船震”事件、策划“干爹888万带我包机看伦敦奥运”,并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今天上午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杨秀宇、卢梅非法经营一案将在朝阳法院宣判。杨秀宇的网名为“立二拆四”。

    根据检方指控,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自2008年至2013年间,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和发布虚假信息服务,经营数额共计53万余元。此外,被告单位尔玛互动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间,在杨秀宇决策下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负面信息服务,收取删除费用22万余元。

    本案今年8月14日开庭审理,当时检方对杨秀宇的起诉书中共涉及7起指控事实,他涉嫌策划炒作数起网络新闻事件,这其中就包括网络上流传甚广的“干爹888万带我包机伦敦看奥运”、“僧人后海船震门”等事件。 (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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