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京9月18日电(吴纪攀、是钟寅、施忆)南京“饿死女童案”经南京市中院公开审理后于18日下午一审宣判,被告人乐燕故意杀人罪名成立,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乐燕是南京江宁区两名被饿死女童的母亲,目前怀有3个月身孕。此案6月21日案发即发现两名女童死亡时,乐燕的丈夫李某因容留他人吸毒正在服刑,而据检方指控,乐燕本人从4月下旬离家后一直未归。检方指控被告人乐燕负有法定抚养义务且有履行能力,明知不履行抚养义务会导致二被害人死亡,仍然采取放任的态度,致使危害后果发生,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2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9月18日上午,震惊全国的南京江宁饿死女童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两名饿死女童的母亲乐某被公诉机关控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据悉,被告目前身怀有孕。高纯摄
今天9点南京饿死女童案在南京中院开庭。南京中院选择该院最大的审判庭,但仍有十多人站着听庭。此次案情重大社会关注度高,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
今天上午,女童母亲乐燕在庭上不停哭泣。法庭上,人民陪审员问乐燕,你知道什么是爱吗?乐燕答:就是要给她们最好的东西。问:你给了她们什么?乐燕:什么都没给。问:你现在又怀孕了,打算怎么办?答:送给别人抚养或给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我在服刑。
在庭上乐燕在法庭上多次情绪激动哭泣。法官数次询问是否要休息?在听到公诉人举证孩子死亡状态时,乐燕抽泣不止。(记者涂重航)文字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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