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新网电 2008年1月至今年8月,32名省部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2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08年以来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据称,这是1989年10月25日后,时隔24年最高检再次就反贪污贿赂工作向全国人大进行报告。
曹建明介绍,2008年1月至今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350件198781人,提起公诉167514人。人民法院判决有罪148931人,占已审结案件的99.9%。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77亿元。
在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方面,曹建明介绍,检察机关深入研究贪污贿赂犯罪特点和规律,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立案侦查的案件中,群众举报48671件,占32.1%;检察机关自行发现53532件,占35.4%;纪检监察机关移送14354件,占9.5%;犯罪嫌疑人自首、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移送和其他来源34793件,占23%。
曹建明介绍,在全面履行职责的同时,检察机关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368人,其中厅局级1029人、省部级以上32人;立案侦查贪污受贿100万元、挪用公款1000万元以上案件4834件。
同时,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贿赂犯罪的查办力度,立案侦查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65629人,故意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嫌疑人23246人。2008至2012年查处的受贿、行贿犯罪人数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9.5%和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