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验部门验收人员,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确定的联验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验收。市城乡建设委牵头主持联合验收。
(1)参建单位介绍工程情况和提出验收意见;
(2)各验收部门审查验收材料;
(3)各职能部门分组验收(建设单位指派相应专业人员协助各组的验收工作,根据项目情况,每组配1-3人不等);
(4)各验收部门验收结束后,验收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会签表》、《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验收材料审查会签表》签署验收意见和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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