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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垃圾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 装修垃圾上门收

来源:青岛晚报-- 2013-04-03 13:58:32 字号:TT

  晚报讯 大扫除、搬新家,收拾出来的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不再没有管家,昨天《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其中规定,随着垃圾分类的不断成熟,对于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将逐步实行预约登记,上门回收的措施,有需要的市民可以到物业或社区登记,并投放到统一区域,由专门的收运单位予以清理。

  据了解,生活垃圾包括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装修(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办法中要求,生活

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容器的设置实行责任人制度,比如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由产生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由场所主管部门或者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建设,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居民家庭、农贸市场产生的厨余垃圾应当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单位餐饮垃圾应当投放至餐饮垃圾收集容器;有害垃圾应当交给有害垃圾回收点或者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可回收物应当交售给可回收物回收站点。

  居民装修(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实行预约登记上门收集制度,居民到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登记,并投放在指定地点,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环卫作业单位上门收集;单位装修(装潢)垃圾、大件垃圾由产生单位自运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收运单位运至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处置场所。(记者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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