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公布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和《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征求意见稿)》,拟对移动电话、固话、无线上网卡用户进行实名登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工信部2010年力推手机实名制之后,首次拟以立法形式将电话用户纳入实名制。市民可以在5月15日前反馈意见。
上网卡首次要求实名
昨天,记者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官方网站,在意见征集的
不出示证件不得入网
此次的征求意见稿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等入网手续,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需要如实登记用户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如果用户拒绝出示有效证件,拒绝提供其证件上所记载的身份信息,冒用他人的证件,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其办理入网手续。
记者调查 用户担心隐私被泄露
在青岛上班的孙先生每次换手机号都会在路边小店办理。因为在那里办手机卡不用实名登记。据王先生介绍,他以前遭遇过一件怪事:在身份证没有丢失的情况下,自己的手机SIM卡被人补办了不说,原来的卡还被强制停止使用。“当时手机突然没了信号,我就用朋友的手机打电话到营业厅询问。”王先生说,令他诧异的是,他的手机SIM卡一个小时前被人补了一次卡。王先生的手机SIM卡和多张银行卡、QQ号绑定,当他发现被补卡时,他的QQ信息已经被人开始转移,所幸没有发生财产损失。“如果任何一个卡号代办点都要登记信息,那么用户信息很可能被贩卖。”王先生担忧地说。
泄露信息将罚款追责
记者了解到,新出台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2014年政府任务之一就是出台并实施信息网络实名登记制度(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对此,工信部此次除公布了手机实名制的规定外,还同时发布了《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电信、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违者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追究刑责。
5月15日前可提意见
《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 (征求意见稿)》、《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 (征求意见稿)》,现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信部表示,公民可在5月15日前反馈意见。如果您有意见提供,可以使用微信公众平台搜索青岛早报热线 (微信号:zbrx82888000)联系我们。 (记者 徐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