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天上午,胶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一中队民警在郑州路巡逻时,查获一起挪用并变造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同时出现两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因此被送进了“班房”。
昨天上午11时30分,一辆停在郑州路某商店门前的轿车引起民警的注意。 “我发现前车牌号码是用胶布直接贴上后变造的,而且变造的痕迹很明显。”巡逻民警说,他见车上无人,便在此等候车主的出现。约15分钟后,该车
经询问,驾驶员姓王,这是4月9日他在淄博购买的一辆二手车,原车牌号为鲁CK×××9。但原车主在出让这辆车时,还把一副车号为鲁 HMW157的车牌和行驶证给了他,王某挂着这个车牌把车开回胶州,这段时间一直使用该车牌。王某说,他也担心一直使用这个车号会给这个车号的车主带来麻烦,并引起该车号车主的注意,就自作聪明,用白色胶布把其中的“1”改成了“4”,以逃避抓拍处罚。
经民警比对,这辆车的真实号牌应为鲁CK×××9,其所套用鲁HMW157车牌与王某所驾驶的车辆属于同一型号。按照法律规定,王某使用其他车辆的号牌,将受到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变造车辆号牌,将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王某因此将被合并处以罚款4000元、记24分、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陆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