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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6所小学启动学校托管 招募家长退休老师

来源:青岛早报-- 2013-09-07 06:40:46 字号:TT

    早报讯 孩子放学后谁去接孩子,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双职工家庭,以后部分家庭的难题或许可以得到解决。昨天,我市正式启动实施市内三区小学生学校托管,嘉峪关学校等6所小学成为首批试点学校,各校托管方案将在9月13日前提报教育局。

    孩子无人管是老难题

    “快让接孩子放学的事愁死了。”市民陈先生向记者抱怨,他的儿子今年上小学一年级,早在入学前,他和妻子就曾因每天下午谁接孩子的问题吵过架,陈先生和妻子都是公交司机,家里没有老人可以帮忙照顾孩子,孩子每天下午3点放学时,两人都在路上开车,根本没有时间接孩子放学。

    最后没办法,两人在学校门口找了一个托管班,每天放学后,由托管班的阿姨把儿子接走,但儿子似乎不喜欢这个陌生的托管班,每天回家都会搂着妈妈的脖子说,自己不想去托管班,“看着孩子哭哭啼啼的样子,真是可怜人。”陈先生说,如果孩子一个月还是适应不了托管班,他就只能让妻子辞职了。

    “我家住在市北区平安路,上班在香港中路、老公上班在西镇,你说谁能下午3点钟下班回家接孩子。”市民宋女士说,无奈之下,儿子放学后只能去托管班待着。

    市民孙女士家住德县路附近,工作单位在周边,相比于上两个家长,孙女士每天下午可以抽空到学校把孩子接回家,孙女士女儿今年读4年级,接回家安排女儿写作业后,孙女士需要继续回单位上班,可最近发现把女儿自己放家里根本不行。“最近几天我发现,她根本没在写作业,不是看电视就是玩电脑,要么就是玩玩具,就是不写作业。”孙女士说,为此她已经取消女儿这个月的零花钱,“如果她继续不听话的话,我就只能把她送到托管班里了,最起码有人能看着她写作业。”

    学校托管尝试新模式

    现在小学正常的放学时间是每天下午3点15分,而企事业单位的下班时间则在5点半,这之间存在着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差,如果工作单位管理严格,家长根本没有时间接孩子放学,拜托老人或者委托托管班就成了很多家庭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

    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切实解决广大群众关注的小学生托管问题,为学生家庭解除后顾之忧,我市将启动市内三区小学生学校托管,不管这一托管不是由学校承担,而是由学生家长组成的家长委员会负责实施,市、区家校合作促进会负责指导,各学校负责提供托管必要的场所和设施。

    市家校合作促进会会长孙增信介绍,时下社会上托管形式较杂,经过反复论证,多方一致认为家长委员会适合解决托管难题。目前我市有1100多所中小学生家长委员会,几乎占到全校学校总数的九成以上,市区中小学几乎是全覆盖。

    据介绍,此次学校托管将从小学一二年级切入,从中小学生家长委员会、老年教育工作者协会来招募学生家长义工、退休教师为主体,或由家长委员会聘任学校教师参与托管工作。关于托管班的经费来源,孙增信表示,各校家委会可根据实际,采取企业赞助、家长义工、适当收取费用等方式,解决经费问题,用于聘任托管人员的补贴及其他合理支出。费用由各校家委会统一收取,统一支配。

    三区6所学校首批试点

    据介绍,启动小学生学校托管工作后,我市先期将从市内三区各选两所小学试点,其中市南区试点学校为嘉峪关学校、莱芜一路小学,市北区的四方小学、山东路小学,李沧区的李沧区实验小学、东川路小学试点。按照市家校促进会的要求,6所试点学校需要在9月13日前提报各校托管的具体实施方案。

    托管对象为市内三区确有困难需要托管的一、二年级小学生(如放学后无人照顾、父母下班较晚等)。托管时间原则上每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学校下午放学后,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校和家委会协商确定。

    想参与托管的孩子每学期初,由家长向本校家长委员会提出托管申请,家委会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学生在学校托管期间,可采取合班的方式,组织各年级托管学生到教室、操场等场所进行集中自主学习、游戏、体育活动,或开放图书馆、阅览室等专用教室供学生读书、阅览和自主学习。

    市家校促进会表示,严禁利用托管时间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补课。

    新闻背景

    在2007年以前,我市各学校均办有托管班,学校放学后,有条件接孩子的家长可以把孩子接回家,没有家长接的孩子,则统一在学校托管,由老师组织孩子写作业,或者进行体育活动。

    2007年我省出台规范办学文件,明确要求小学阶段学生在校时间不能超过8个小时,如果孩子在学校托管到下午6点,明显超过这一时间规定。学校托管随即在一些区市、学校被叫停。经过与省教育厅协调后,学校托管不计入在校时间,学校托管再次被合法化,但从每月8元到10元不等的收费变成学校义务服务,不能在放学后接送孩子的家长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提供短期的义务托管。

    2009年我市曾出台过相关文件,希望将学生托管由学校转移到社区,但除了个别社区建立了托管班,大部分社区都不提供帮社区居民看孩子的服务,“现在社区的工作量很大,如果不收费,没有人愿意干这个活。”一名社区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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