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有了征期日历,办税更方便了。”昨天,纳税人李先生说。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为更好服务纳税人,青岛市地税局制定了2014年征期日历,作为服务纳税人的一项便民措施正式对外发布。
征期日历详细列举了2014年全年每个月份应申报的具体税种和每个税种具体的申报期限。除此,还对需要按年度进行申报和汇算清缴的税种进行了明确。其中:1月1日至3月31日,是2013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期;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或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在此期间进行年度汇算清缴;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收入发生变化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在此期间进行年度汇算清缴。1月1日至6月3日,是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可申报缴纳2014年度车船税。市局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新的征期日历已在青岛地税网站发布,纳税人可方便查询每一月份应申报的税种,在有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月份,征期会相应顺延。比如:今年2月份,受春节的影响,申报期限延期到25日;4月份和5月份,受清明节和“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影响,征期相应顺延到18号和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