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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交警开始清理僵尸车 发现僵尸车可举报

来源:青岛早报-- 2014-04-24 17:19:06 字号:TT

    一辆轮子全瘪了的小客车占了一排车道,让原本可以双向通行的四方路只能单排车辆通行。周围居民说,这辆车已经停了两三年了,这是昨天记者在四方路上看到的一幕场景。记者从交警部门得知,这辆小客车是1998年登记的,原先的车主没有留电话,无从联系上对方。民警告诉记者,这辆车有违法行为未处理,已经连续3年没有年审,2011年就已被交警部门注销了。当天,我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清查“僵尸车”行动。市民如果发现有上述车辆可以拨打122向交警部门举报。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市、县两级城区内主次干道(含两侧人行道),特别是未通车的道路、断头路和居民小区、旧车交易市场、汽车维修厂、建筑工地等周边道路(不含封闭式物业管理的楼盘、小区内道路)。整治的重点对象是:满身灰尘、破烂不堪、无人问津、长期占用公共交通资源的车辆。

    “僵尸车”主要以面包、厢货以及挂蓝牌的货车为主,偶尔也有一些小轿车,这些车辆大部分被用来当仓库,或者是车体广告使用,既有一手车,也有相当多的二手车。从交警部门查询的情况看,很多“僵尸车”存在超期未年审、涉嫌盗抢车、假牌等违法行为,很多车辆都需要强制报废。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交警部门要全面排查清理“僵尸车”,对辖区内长期占用重点区域公共交通资源车辆,采集车牌、车型、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等信息,通过技术手段,“一车一档”建立台账。对联系上车主的,要明确告知当事人,如车辆有其它违法行为的,作出处罚后移走。联系不到车主的车辆,交警部门要拖移至专用停车场。

    对拼装、报废车辆,要扣留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盗抢等涉案车辆,扣留车辆,并及时做好登记,依法移交办案单位处理。对涉嫌其它违法行为车辆,确认为假套牌、逾期未参加安全检验等车辆,交警部门将通过电话、信函、登报等方式及时通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限期接受处理。在处理时一并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相应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当事人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及时向社会公告;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对无涉案嫌疑但属无主车辆的,交警部门将根据《物权法》规定发布招领公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依法收归国有。(记者 陈勇 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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