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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批保障房计划下月推出 郊区配套将完善

来源:青岛新闻网综合 作者: | 责任编辑:中石 2014-06-27 05:54:35 --字号:TT

    今年首批保障房计划下月推出

新闻网讯 6月26日下午,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徐志勇总工程师做客政务网“在线问政”栏目,就岛城住房保障工作有关情况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其中访谈主要包括房地产权登记、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等多个方面内容。

访谈开始之前,徐工首先详细地介绍了岛城的保障房工作进展,2014年,青岛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特别是逐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筹力度,今年共计划建筹各类保障性住房15000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占七成,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性住房不少于8000套,力争让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

第一批保障房将于7月面市 “保障并轨”政策正在研究

在访谈中,网友们仍然对2014年第一批保障性住房何时公开销售问题颇为关注,对此徐工在访谈中再次表示,目前正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根据工作安排,计划于7月中旬发布预销售公告,公告中将对拟销售项目的位置、房源数量、价格以及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做详细说明,请网友耐心等待。

与此同时,徐工还公布了预计可达到销售条件的限价房名单,经梳理预计第一批次可达到销售条件的限价商品房住房项目有位于李沧区的文昌路保障性住房项目(文昌路155号、文昌路318号);城阳区的佳兆业水岸新都一期(城阳王沙路358号)、风情蓝岸二期(城阳区棘洪滩街道岙东北路333号)、瑞士小镇 (城阳区夏庄街道夏塔路118号)。

在访谈中,有网友提问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政策何时实施,对此徐工表示:目前我市正在研究制定各类保障性住房并轨政策,拟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同时将研究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差别化租金机制。相关政策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按规定程序发布实施。

保障房实施三级管理 公租、廉租执行租后管理制度

在访谈中,不少网友对资格证申请,和公租房、廉租房租后管理问题产生疑问,对此徐工意义进行了详尽解答。

保障性住房实行街道、区、市三级管理,街道办事处负责申请受理;区住房保障机构负责联合民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税、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备案管理。 经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制发《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有效期为一年,申请家庭须在《通知书》到期前三个月办理年度复核手续。区、市住房保障机构及相关部门在《通知书》有效期内,将随时对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核查,在核查及年度复核期间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由区、市住房保障机构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在资格证申请方面,我市的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区、市“三级审核、二次公示”模式进行,资格审核期为75个工作日。

除此之外,青岛已经建立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管理制度,相关各部门负责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经租管理、物业服务、资格复核和其它管理工作。并且对租后管理实行动态监管,对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经复审超出廉租住房配租条件,但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可续签租赁合同,并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核定房租金额。对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或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经复审超出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出具取消配租资格通知书,并书面通知区房产经营单位收回住房。

公租房继续实施轮候选房 人才公寓面向定向人群

为实现更加公平、公正的保障性住房配售制度,更好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徐工表示今年我市的公租房和廉租房将继续实行轮候选房的方式。

目前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实行轮候排序制度。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照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轮候排序规则对申请家庭分类进行综合 (评定分值)排序,确定入围家庭。选房顺序以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公开摇号依法公证,并在市监察部门及申请家庭代表的监督下进行。综合排序结果、入围名单和选房顺序通过媒体对外公布。

除保障性住房外,有网友对人才公寓的相关信息也并不了解,针对这一问题徐工给予了详尽解答:

据他介绍,根据《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试行)》(青政发[2013]17号)有关规定,人才公寓主要面向符合“青岛英才211计划”中确定的引进人才或经认定符合规定条件的来青投资创业人员,且其在青岛市内无住房。人才公寓分为产权型人才公寓和租赁型人才公寓。产权型人才公寓价格,在土地出让前,由国土资源房管部门会同物价等部门,按照同区域商品住房价格至少下浮20%的比例确定。(记者 王奕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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