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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今年首批保障房7月中旬推出 13600户排队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孙静芳 | 责任编辑:浪淘沙 2014-07-12 06:58:30 --字号:TT

    昨日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王育生做客青岛政务网 “网络问政”访谈栏目时介绍,截至目前我市持有经济适用住房准予登记通知书(以下简称 “准购证”)的家庭约有10000余户,持有限价商品住房准购证的约有3600余户。为了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今年我市共计划建筹各类保障性住房15000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占七成,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性住房不少于8000套。今年首批房源计划本月中旬推出,其中备受关注的惠水路项目也在其列。

    今年首批房源近日公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已连续八年将其列入市政府市办实事,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2014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特别是逐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筹力度,今年,我市共计划建筹各类保障性住房15000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占七成,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性住房不少于8000套,力争让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

    市民关心的今年首批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将于本月中旬推出,经梳理预计第一批次可达到销售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有位于市北区的温莎郡项目,李沧区的惠水路项目,城阳区的鑫江水青花园、龙湖·悠山郡等项目。可达到销售条件的限价商品房住房项目有位于李沧区的文昌路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城阳区的佳兆业水岸新都一期、风情蓝岸二期、瑞士小镇等项目。根据工作安排,计划于本月中旬发布预销售公告,公告中将对拟销售项目的位置、房源数量、价格以及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做详细说明,请已持有准予登记通知书的市民多关注相关信息。

    惠水路项目也在其列

    李沧区惠水路集中建设保障房项目由于房源数量高达1800余套而备受关注,但由于建设及定价问题等原因迟迟未公开销售。“惠水路为何改来改去,一开始说全是经济适用房,可后来又改成了限价房。昨天又听说不出限价房了,但是第一批经适房也不会增加数量,到底是怎么回事?”对此,王育生回复说,我市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依据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需求情况,部分项目可适度调整供应对象,其调整仍在保障性住房范围内。此次惠水路项目调整部分房源面向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配售,主要是为了满足多种保障房需求,尤其是部分略超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对小户型限价商品住房房源的需求。据统计,我市目前经济适用住房在建尚未分配的总量,能够满足经济适用住房持证家庭购买需求。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持有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家庭约有10000余户,持有限价商品住房准购证的约有3600余户。也就是说,共有13600多户家庭正在排队等待申购保障房。

    一市民咨询“请问COCO蜜城经济适用房房源2014年第一批能推出吗?如果第一批没有,那第二批会不会推出?”王育生回复说,该经济适用住房配建项目目前正在基础施工,尚不具备销售条件。

    人才公寓面向引进人才

    另外还有部分市民关心我市正在推进的人才公寓建设工程。王育生介绍说,目前我市大部分人才公寓房源正在建设过程中,人才公寓房源主要分布在崂山、城阳、黄岛、高新区、蓝色硅谷核心区等土地资源相对丰富且人才较密集的区域。待房源具备分配条件后,将由区(市)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通知组织实施分配工作。根据《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试行)》(青政发[2013]17号)有关规定,人才公寓主要面向符合“青岛英才211计划”中确定的引进人才或经认定符合规定条件的来青投资创业人员,且其在青岛市内无住房。“青岛英才211计划”详细内容请登录中国青岛人才网()查阅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 “青岛英才211计划”加快推进 “百万人才集聚行动”的意见》(青办发〔2012〕19号)。 (记者 孙静芳)

    网络问政实录摘登

    网友:我们是盛世美邦经济适用房的业主,于2011年10月份与开发商贝蒙特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原合同规定2013年12月31日前交房,但到现在也未交房。今年3月份收到开发商的延期信函,承诺5月31日前交房,6月份有收到暂定7月31日交房的的信函,现在马上就要到7月底了,交房还是看不到希望,我们希望住房保障部门能够进行干预,督促开发商尽快交房。

    王育生:经了解,盛世美邦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由青岛贝蒙特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按照该公司与购买人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该项目应于2013年12月底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现因该项目原设计电力负荷不足 (须重新变更加大电压负荷)和市政配套手续暂不完善,已延期交房。目前,该项目电力负荷问题已基本解决,电力施工单位正在现场进行施工建设。市政配套手续因涉及多个部门,手续办理相对复杂,开发单位正在积极推进。对于因工程延期交房造成的违约责任,购买人可与开发企业协商,也可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跟踪监督该项目建设情况,督促开发企业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办理交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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