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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轮候评分摇号相结合 详解配租出售政策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 责任编辑:浪淘沙 2014-08-09 07:10:45 --字号:TT

    8月1日我市实施保障房新政,原则上不再新建经适房和限价房,四类保障房并轨运行、统一申请,新政一出引来各方关注。昨日市住房保障中心总工程师徐志勇做客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栏目就市民关心的一些保障房细则与市民在线交流。据悉,在政策过渡期间,我市遵循“老人老办法 新人新政策”的原则,已持有经适房准予登记通知书或已提交申请的家庭仍可申购经适房。

    8月前提交申请的仍按老办法进行

    “经适房有证的那么多,说取消就取消了,太不合乎情理了吧,既然也知道还剩一万多个有证的,就应该解决这部分群众的住房问题,那现在还剩多少房源?”“一万余套经适房什么时候配售结束?具体需几年完成?”……不少已经持有经适房准予登记通知书的家庭很关心自己何时能申购上经适房,对此徐志勇回复说,近期,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自8月1日,将目前保障性住房分类申请调整为统一申请,对实行统一申请模式后新增的低收入申请家庭,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同时,考虑到新老政策衔接问题,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对实行统一申请模式前已经进入申请审核程序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仍按原程序和申请标准进行审核。目前我市仍有相当数量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正在建设,从房源总量来看,基本能够满足当前经济适用住房持证家庭的购买需求;从区域分布上看,鉴于市内三区可用于建设的土地较为稀缺,为满足需求,部分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布局在城阳、黄岛等区域,相信随着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上述区域的生活交通也将更加便利,能够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居住等方面的需求。尚未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将根据各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和手续完善情况确定销售时间,符合销售条件的尽快组织对申请家庭销售。

    “我今年6月份提交申请经济适用房,材料已经上交,社区街道已经受理,现在8月份已经出新政策,我还能不能拿到资格证,下一步对我们这些已经提交但还没审批的人群如何处理?”徐志勇指出,考虑到新老政策衔接问题,按照 “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对实行统一申请模式前已经进入申请审核程序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仍按原程序进行审核。

    公租房轮候主要采取打分方式

    新政实施后,我市将目前保障性住房分类申请调整为统一申请,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对此一些市民问道:“公租房的轮序规则是什么?之前的保障房是采用打分制轮序方法,高分先得,那现在公租房如果申请人数甚多的话,是采用抓阄制还是打分制?今年有公租房对外公开配租吗?公租房居住5年后有可能会出售给正在居住的低收入家庭吗?按照什么价格购买?买断后再交易有什么限制和税费?”

    徐志勇回复说,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排序制度仍采取综合评分和摇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同分值的申请家庭将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来决定轮候排序顺序。市北区今年计划配租公共租赁住房390余套,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将结合房源建设进度,待房源具备配租条件后,住房保障机构将及时发布配租公告,申请家庭可按规定程序办理登记。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按照属地化原则配租,市南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只可申请市南区组织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满5年的,经政府批准后才可出售。购买价格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在综合考虑建设、财务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新就业职工申请无收入限制

    新政中还特别明确了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房的条件,但部分人对此仍有一些疑问:“新就业职工申请市区保障房条件中要求‘具有市区常住户口’,请问常住户口也需要5年吗?工资标准是不是也不准超过2936元?是个人申请还是单位集体申请?能不能提前申请,还是等建好保障房时再提交申请?”徐志勇回复说,目前,新就业职工申请我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只需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无须满5年;参加工作时间为首次参加工作之日起至申请之日不满5年;暂无收入限制。面向新就业职工配租的房源具备配租条件后,住房保障部门将及时发布公告,组织实施配租工作。届时,可由新就业职工所就职的用人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此外,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须由所在单位向单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机构提出申请。(记者 孙静芳)

    网络问政实录摘登

    网友:洛阳路保障房现在东南角还有几个高层刚刚封顶,请问是哪种性质的保障房?

    徐志勇: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这部分房源应为公共租赁住房,目前房源尚不具备配租条件,待房源具备配租条件后,市北区住房保障部门将通过媒体及时发布配租公告,组织实施配租工作,届时申请家庭可持公共租赁住房准予登记通知书按规定程序登记。

    网友:李沧区虎山路coco蜜城的商品房今年5月份就开始公开销售,经济适用房为什么还没销售?

    徐志勇:目前,我们对正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梳理,coco蜜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目前尚未达到销售条件,待在建项目达到销售条件时我们将尽快面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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