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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667套廉租房开始配租 最大50平每月40元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 | 责任编辑:龙喵 2014-08-17 11:49:40 --字号:TT

  本报讯 市北区2014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从8月8日起开始接受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尽快申请。据介绍,本次实物配租实行保障家庭年度复核与配租同步,实物配租用房共有667套廉租房源。其中,康居公寓180套、伊春路221号121套、洛阳路滨海康城366套。符合条件的廉租居民可以在街道提出配租申请,申请登记时间截止时间为8月19日。

  【房源】

  最大50平方米每月租金40元

  本次廉租房实物配租房源总共有667套,均在交通便捷的区域。其中,周口路的康居公寓有廉租房180套,伊春路221号小区有121套、洛阳路滨海康城小区可提供廉租房366套。这3处小区周边交通非常便捷,小区内的道路铺设、公共设施配套和绿化标准都很高。其中,康居公寓的廉租房全部都带双气和装修,厨房、卫生间都铺好了瓷砖瓷瓦,客厅卧室地面都是复合地板,厨房还配备了一体橱柜、打火灶、吸排油烟机、洗菜盆,居民入住时不用再为装修操心。举例来说,一套50平米左右的两室户,每个月的租金只需40元,到了冬天还有集中供暖。

  符合条件的廉租居民可以在街道提出配租申请,申请登记时间截至8月19日。据介绍,按照2013年统计,市北区廉租房实物配租已经达到应租尽租,所有符合廉租房标准的居民都能实物配租。

  【分配】

  符合啥条件能住廉租房

  据介绍,参加本次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首先要是7月底以前,在市北区签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合同,且通过复核的廉租房家庭。同时,家庭成员其中至少一人具有市北区户口。低保、病残、老年、优抚、劳模等特殊困难家庭,均可在本次廉租房实物配租中优先配租。拥有住房的保障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围。本次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2人及2人以下家庭的建筑面积标准为30-40平方米;3人及3人以上家庭的建筑面积标准为40-50平方米。配租户型将结合房源情况、保障面积标准及配租家庭人口状况将全部公开公布。所有家庭都通过资格审核、排序公示、公开摇号等程序进行配租。

  【服务】

  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本次申请登记时间截至8月19日,符合本次配租条件且有配租意向的家庭以及参加此次廉租住房保障年度复核的家庭,应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青岛市市北区2014年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年度复核及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表》;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最低生活保障证;残疾证;优抚家庭证明(民政部门认定的重点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模证书;家庭成员《门诊大病证》;申请家庭自有房屋、户籍地及居住地房屋产权证或承租公有住房计租表;符合腾退条件家庭的腾退房屋承诺书;家庭成员收入、财产证明;家庭子女在校(全日制)学习证明;“两参”人员证明。以上材料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市北区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85017256,市北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一中心办公咨询电话:83838622,市北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二中心办公咨询电话:83721367。(朱薪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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