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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咨询日七成沾房边 超八成老人不愿立遗嘱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黄飞 | 责任编辑:中石 2014-08-27 07:57:43 --字号:TT

     早报讯 想将房子留给某一子女,又担心身故后其他子女争抢,年过八旬的老人无奈拄着拐棍来到咨询会寻求法律援助。昨日适逢全国律师咨询日,市北区司法局组织山东昌圣律师事务所9名党员律师,来到市北区登州路街道广饶路社区小广场,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从现场咨询情况看,房产继承问题占到所有咨询问题的七成以上。

    子女争房产老人心寒

    昨天上午,在咨询会现场,一位满头白发弯腰拄着拐棍的老人引人注目。“麻烦你们给我想想办法吧,我有一套老房子现在一大家子人在争,每天都闹得鸡犬不宁,你说我该怎么办啊。”说起自己遭遇的事,老人感觉一肚子的苦水。在平静了一会后,老人详细地讲述自己的房产难题:老伴十几年前去世,这十几年里很多时候都是老太太一个人住,如今身体一天不如一天,饮食起居都需要有人帮忙,可老人的5个子女都有各自的工作无暇照顾老人,这时,大女儿站了出来,辞掉了工作整日陪在老太太身边贴身照顾。老太太名下有一套70平米的老房,因为大闺女生活困难,又对自己一片孝心,老太太便想身故后将房子给大女儿,可这个想法刚一提出便遭到了其他4名子女的强烈反对,如今为了争夺这套老房子有的子女甚至放下手头工作,由一开始的一人专职照顾到现在轮班照顾,可如今这种“香饽饽”的感觉不仅没让她感觉温暖,反而令她非常寒心。

    亲姐妹为房子成仇家

    今年62岁的于女士同样因为房产问题倍感头痛。老人生前将全家人召集在一起开过会,表示身故后将房子留给于女士,当时家里的其他人既没支持也没表示反对,去年老人去世后还没等她接收房子,于女士大姐反倒是第一个住进了母亲留下的房子,并且更换了门锁,她几次索要母亲留下的房子未果,如今双方关系非常紧张,自己的亲姐姐甚至不让她进母亲家的门。“我们就姊妹两个,现在因为这房子的事两家人闹得是不可开交,母亲说好了留给我的房子,姐姐现在一直占着算怎么个事啊。”于女士说。

    超八成老人不愿立遗嘱

    在一上午的法律咨询会上,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市民中,有七成以上的市民所问的问题都与房产有关。在一一为求助者解释之后,山东昌圣律师事务所张红雷律师告诉记者,房产纠纷是当前社会的一个焦点问题,其实如果老人们能够及时地与家人沟通,清晰地立遗嘱,许多纠纷都是可以避免的。

    对于遗嘱问题,记者随机咨询了30多位前来求助的老人,结果八成以上的老人都表示不愿意过早地立遗嘱,有的人甚至自己从未想过立遗嘱。“我还活得好好的,干吗要去立那个东西,真到了那一天,把儿女们叫到跟前说一声就是了,一家人还这么白纸黑字的,没有必要。”受访的老人多给出这样的回答。

    律师支招巧解房产纠纷

    如何避免房产纠纷造成不可调和的家庭矛盾呢?咨询会现场的律师们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首先房产拥有者应该及时与家人沟通和交流,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儿女们也应该尊重长辈的意愿;其次如果沟通难以解决问题产生家庭矛盾,老人们不要因为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而一味地忍气吞声,当矛盾难以调和的时候应该及时地寻求社区、街道的帮助,或者向律师寻求帮助;第三,在自己意识清楚的时候尽早地立遗嘱可以解决很多麻烦,我国目前法律承认的遗嘱形式有5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其中公证遗嘱从目前来看是最保险的方式,因为有第三方具有权威效力的公证机构为内容做了客观的公证,所以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可以直接到公证处查询原始的公证档案,这些都是真实有效的。(记者 王晓先 通讯员 吕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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