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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青工作11年并买房 孩子出生却落不上户

来源:青报网/青岛日报 作者:任 钊 2014-10-20 06:58:44 字号:A- A+

    城阳区李先生在青岛工作11年,去年结了婚买了房,上个月当了爸爸。初为人父的他,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原因是他的宝宝落不上户口。

    李先生老家甘肃武威,来青岛读的大学,毕业后,他选择留在青岛,找了份工作,公司将他落户在西海岸新区长江路街道派出所的集体户口上。此后,李先生跳槽去了城阳区,新公司不提供集体户落户,李先生的户口就还放在西海岸新区的集体户了。

    李先生的妻子也是甘肃武威人,来青岛7年,户口在老家农村。因双方现都在城阳生活,就一起贷款在城阳买了套89平方米的房子。按照城阳区的购房落户政策,全款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产证,并实际居住才能落户。李先生的房子有贷款,面积也不够,就不能在城阳区落户。

    最近,当他带着相关资料去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新生儿落户登记时,被告知,“按照青岛市政策,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是家庭户,孩子就必须落到家庭户,李先生的孩子要随妻子落户到甘肃农村的家庭户才行。”

    李先生便委托老家的亲戚帮忙咨询给孩子落户的事,但得到的答复是,按照当地的政策和风俗,“不允许出嫁女子的子女再落户到村里”。

    根据李先生的情况,记者查询了相关政策,李先生是西海岸新区集体户口,如果在新区购买房屋,可以落在新区,孩子也能跟着他落户。但他在城阳区贷款买房,根据目前的政策,还不能将西海岸新区的集体户口迁至城阳区的房产上。

    在“青岛政务网”上,记者看到,市发改委给李先生回复称,“根据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意见精神,我市正在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争取早日统一六区户籍迁移政策。”

    市社科院李炜教授认为,像小李这种情况并不少见,青岛应加快常住人口有序市民化,应放开各个区市之间户口迁移,解决外地大学生及其家人的落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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