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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安视频抓拍系统 交警教司机如何避让

来源:青岛日报/青报网 作者:刘振兴 2014-11-03 13:59:10 字号:A- A+

    □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刘振兴

    通讯员 陈 刚 吴 宁

    本报讯从今年8月份以来,市区43辆救护车安装了视频抓拍系统,对不避让车辆进行录像处罚。目前已有13起不避让的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扣3分。很多市民表示,自己开车时并不是故意不让救护车,更多的时候是无处可让、不知道该怎么让和担心违章不敢让。为此,记者采访了交警部门,请交警讲解相关规则。

    交警介绍,救护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其标志为灯具闪烁,警报器持续鸣笛,其他机动车应当按下列规则让行:若遇相对方向来的救护车,且道路中心无物理隔离时,应当减速观察。如救护车要左转弯或者借自己所在车道通行,则停车让救护车先行。

    同一路段,若驾车在救护车前方同向行驶时:在救护车左右两侧的车辆,应当减速,压低本车后方车辆速度;同时保证本车前方车辆可向左右两侧让行,确保救护车通过。同向仅有两条车道的,应向右侧避让,确保救护车在靠近中间的一股车道通行。仅有一条车道的,前车应当加速通过,有条件靠边停车的应当及时靠边停车让行。有应急车道的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

    进入路口后,情况相对比较复杂。一个是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易引发事故,且导向车道长度均有限,交警提示这种情况下,其他车辆可以正常行驶,不要轻易变更车道;二是遇路口红灯,其他车辆应当等候放行。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可以借用相对方向车道行驶,通过路口。这样既可确保通行效率,也可确保交通安全。

    此外,如遇特殊情况,市民在避让救护车时,必须变更车道或闯红灯的,请及时拨打122,在交警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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