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按照国家2015年底前建立阶梯水价气价制度的要求,我市目前正在进行前期调研论证等基础性工作,争取2015年上半年出台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政策,下半年出台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政策。”19日,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做客青岛政务网时,透露了我市阶梯水价气价政策的最新进展和时间表。
该负责人同时介绍了我市阶梯水价、气价制定的基本原则:一是保障基本需求,即保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气、用水价格相对低价,二是促进公平负担,居民生活用气、用水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成本,多用者应当多负担;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具体来说,第一档将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需求。“至于阶梯价格如何调整,我们将拟定不同的方案,并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价格听证等相关程序,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后报市政府审议确定。”该负责人表示。
针对网民关于“未实行一户一表的用户,阶梯水价如何制定”的询问,该负责人回复称,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原则上以居民家庭用户为单位,对家庭人口数量较多的,要通过适当增加用水基数等方式妥善解决;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水价标准应按高于第一级阶梯价格水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