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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青岛70%山火清明发生 带火进山一律处罚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徐恺 2015-03-26 15:30:00 字号:A- A+

    青岛新闻网3月26日讯 26日,青岛市林业局副局长高愈琛作客网络在线问政,就“森林防火与林业执法”等方面的问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了交流。

    清明上坟祭奠高峰即将到来,对此高愈琛表示,据历年数据统计,青岛70%以上的森林火灾发生在清明期间,所以,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至关重要。

    高愈琛表示:“首先呼吁广大市民在清明节期间要文明祭奠,坚决避免携带火种进山,更不能上坟烧纸、烧香烛、燃放鞭炮等林内用火行为,确实有需要焚烧的物品,必须在焚烧池进行集中焚烧,并加强看护,确保火灭人走,防止跑火失火。”

    清明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大防火工作力度,采取各种超常规措施,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增加护林力量,对全部森林火险区域严密监控,严加防范,在各进山路口设岗设哨,加强检查和宣传,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并且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巡查监控密度,一旦发现有违规用火的,将立即制止。

    “对于不停劝阻执意携带火种进山或林内用火的,不管是否引发火灾,都要依法进行处罚,一旦引起森林火灾造成较大损失的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高愈琛表示。(记者 徐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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